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荐申报
发布时间:2021-06-14 | 来源: 农业农村部
(一)申报条件
  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在发展提升乡村休闲旅游业方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特色优势明显。自然环境优美,生态资源丰富,村落民居原生状态保持完整,产业特色突出,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乡村休闲旅游成为乡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就地吸纳农民创业就业容量大,乡村休闲旅游业联农带农作用突出。
  二是服务设施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学等休闲旅游要素聚集,观光、餐饮、住宿、体验、康养、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功能齐全。结合自然生态文化特色资源,合理利用闲置农房村舍等发展乡村特色民居、精品民宿。村容村貌整洁,乡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三是乡风民俗良好。制定了村规民约,农耕文明、民俗文化得以传承发展,民风淳朴,社会和谐;村民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热情好客、诚实守信。近3年无群体性上访、恶性治安案件以及集体资产债务纠纷等情况发生,无擅自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未发生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是品牌效应明显。已获得省级美丽休闲乡村、农家乐聚集村等荣誉,村域内具有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优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带动作用强。已成为中小学及各类大专院校的培训实训基地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二)推介程序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经农业农村部汇总和专家评估后,遴选确定最终推介名单。推介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是村级申请。申请村对照具体推荐条件,在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填写《2021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是县级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本县申请村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向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
  三是省级推荐。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推介名额分配表(附件1)数量要求择优推荐。在名额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乡村。对推荐的乡村进行排序,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名义正式行文上报农业农村部。
  四是部级推介。农业农村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确定一批拟推介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经复核后,在农业农村部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农业农村部将公布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名录,并向社会宣传推介。

 (三)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休闲农业处
  联 系 人:刘 云 辛 欣
  电    话:010-59193256  59191649
  电子邮箱:xqjxxc@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    编: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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