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
蔬菜是城乡居民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农产品,保障蔬菜供给是重大的民生问题。针对蔬菜产业发展还存在市场价格波动大、产品质量不稳定等突出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会同商务部、水利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统计局等部门联合编制的《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近日印发各地执行。《规划》明确了我国蔬菜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规划了生产区域布局,提出了发展生产、流通和质量安全建设方面的重点任务,强化了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蔬菜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加快转变蔬菜产业发展方式,着力完善城市郊区与优势产区基地布局,着力加强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着力加强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蔬菜生产经营的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水平,努力构建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的现代蔬菜产业体系,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
根据《规划》,我国蔬菜产业发展的基本目标是保障市场供给,即在保持全国蔬菜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力争单产水平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蔬菜损耗率年均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在保障总量供求基本平衡的同时,进一步调整品种结构,优化区域布局,全面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流转顺畅、竞争有序的现代蔬菜流通体系。
在生产区域布局上,《规划》按照提高大城市蔬菜自给能力与全国蔬菜均衡供应能力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了统筹:全国36个大城市,要按照提高蔬菜特别是叶类菜自给率的要求,确定常年菜地最低保有量,并实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稳定增加蔬菜种植面积;综合考虑地理气候、区位优势等因素,确定在华南与西南热区冬春蔬菜等六个优势区域内,重点建设580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区),提高全国蔬菜均衡供应能力。
《规划》明确了蔬菜产业发展重点环节的重点任务。在生产领域,重点加强菜地基础设施建设,着重品种选育、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关键环节,加大科技创新和推广力度,健全生产信息监测体系,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蔬菜生产发展,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在流通环节,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含社区菜市场)的公益性地位,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支持批发市场、零售网点、冷链物流、信息监测体系设施建设,完善大中城市蔬菜储备制度;在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上,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完善蔬菜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蔬菜全程质量追溯、风险预警和应急反应处置三大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为了确保规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规划》提出要继续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建立蔬菜产销信息监测预警制度和蔬菜供给应急保障机制,加强对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