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9-07 |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为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绿色安全,特制定本意见。
一、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一)支持化肥减量增效建设。支持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按照集成示范推广绿色高效施肥技术的要求,促进农用化肥施用总量和施用强度持续“双减”。 支持各地开展肥料使用强度调查。
(二)支持耕地质量保护建设。支持各地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含土壤墒情自动监测、农产品产地环境例行监测),并按需逐步新建一批耕地质量监测点。支持各地开展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开展拟开垦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支持各地根据补充耕地项目建设单位申请,组织开展补充耕地的农业生产条件符合性、耕地质量等级综合
评价。支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二、支持渔业资源养护
(一)支持渔业增殖放流。支持适宜放流地区根据水域生态需求,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的通知》(苏农规〔2019〕6 号)科学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探索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
(二)支持渔业资源与生态监测。支持长江江苏段、湖泊、海洋等重点水域开展水生生物资源与渔业生态环境监测。
三、支持农业绿色循环发展
支持农业农村废弃物处置利用。支持各地引导畜禽养殖场(户)等配套完善提升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因地制宜推进种养循环、有机肥生产、建设沼气工程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收储和多种形式利用等秸秆综合利用。支持建设农膜、农药包装、肥料包装废弃物和设施农业废弃物回收和处理体系,加强废弃物回收、储存、转运、处置再利用,支持试点县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利用。支持开展地膜减量替代技术推广应用和地膜残留监测。支持争创国家级、省级生态农场,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发展生物多样性农业,探索建立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良性循环和长效机制。
四、支持落实中央渔业发展政策
支持落实中央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按照《江苏省 2021-2025年中央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方案》(苏财农〔2021〕91 号),支持渔业资源养护、渔业基础公益设施、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渔业安全监管等,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和渔业执法能力、渔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绿色安全,特制定本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