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十三五”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18-04-11 | 来源: 未知
一、《规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方针政策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省农委先后出台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5〕54号)、《苏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35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的意见》(苏农牧〔2017〕1号)、《关于做好生猪屠宰企业建设和验收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17〕16号)等有关文件。为认真落实省、市对畜禽屠宰行业监管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规划》。
二、目的意义
“十二五”以来,我市积极开展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清理整顿工作稳步推进;不断加强屠宰质量安全监管,启动建设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远程视频监控体系和肉品流通追溯体系,肉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逐步提升生猪屠宰行业集中度,屠宰量增长较快;顺利完成职责划转,建立了“分级负责、上下贯通、运转顺畅、监管有序”的畜禽屠宰监管工作体制。
“十三五”期间,我市畜禽产品市场需求将持续增加,产品消费结构不断优化,畜禽屠宰行业将面临全面依法规范经营、强化质量监管、推进提档升级,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环境安全、公共安全等诸多发展的新要求、新形势。本《规划》的制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屠宰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规范屠宰行业发展秩序,加快屠宰行业全程一体化监管体系建立,满足群众对优质安全肉品的消费需求,促进屠宰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三、目标任务
《规划》中发展目标既是贯彻落实省、市对屠宰行业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又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畜禽屠宰行业布局不断优化,规模化经营、机械化屠宰、标准化操作、规范化检疫检验、信息化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有效改善,动物疫病防控安全、肉品质量安全、环境卫生安全管控能力稳步提高,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供给保障、安全可控的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格局。
(一)屠宰行业布局集中优化。全面完成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任务,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数量控制在15家左右,牛羊家禽集中屠宰稳步推进,布局合理。
(二)屠宰产业竞争力稳步提升。提高生猪屠宰企业年屠宰能力,推进机械化屠宰,培育5家现代化的规模型畜禽屠宰企业,增强品牌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三)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明显提高。增强屠宰行业主体责任意识,畜禽屠宰检疫覆盖率达100%,生猪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屠宰环节实时监控与质量追溯监管体系全覆盖。
(四)屠宰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坚持属地管理,不断完善畜禽屠宰行业监管工作机制,增强监管能力,提升执法水平,严厉打击屠宰行业违法行为。
四、重点工作
(一)合理规划屠宰产业布局。严格按照省、市对畜禽屠宰行业监管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合理规划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牛羊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对于从事地方品种生猪“四自”(自繁自养自宰自销)企业和不能在标准化生猪屠宰线上屠宰的巴马香猪、乳猪的“四自”企业,可建设年屠宰规模1万头以上的生猪屠宰点。
(二)依法推进行业准入机制。新建畜禽屠宰企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应满足行业相关设计规范的标准。
(三)加快推进行业清理整顿。深入推进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积极推动屠宰企业自营化发展,稳步推进牛羊禽集中定点屠宰。
(四)推动屠宰行业提档升级。着力提高畜禽屠宰行业水平,逐步促进行业绿色发展,试点探索地方优质或特色畜禽品种自繁自养自宰自销工作,加快引导畜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行业竞争力。
(五)规范屠宰行业发展秩序。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提升屠宰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依法推进生猪屠宰行政许可审批管理,规范牛羊家禽屠宰企业设置报批制度。全面实现屠宰环节实时监控和质量安全追溯,完善屠宰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严格落实检验检疫制度,规范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健全应急处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本《规划》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宣传引导三个方面。组织领导上要求各市、区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屠宰环节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肉品消费安全;政策扶持上要坚持企业自筹为主、财政专项补贴为辅的投入机制,要重点扶持新建生猪、家禽屠宰企业建设,优先安排专项资金和用地指标;宣传引导上要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学习和宣传,加快建立畜禽屠宰行业协会等组织,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共治形成合力,共同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营造更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