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以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建设带动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18-09-13 | 来源: 廊坊日报
近年来,廊坊市农业局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高标准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建设为重点,切实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目前,全市共建成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12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33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54个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年实现总产值233.34亿元,带动农民13.25万人。
  政策支持强引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印发《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廊办发〔2015〕21号),市农业局印发《廊坊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廊农经作〔2015〕13号),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成立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组织推动、综合协调、技术指导、项目管理及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为推进全市园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高点定位强规划。按照“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思路,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各级现代农业园区落实“生产要素集聚、科技装备先进、管理体制科学、经营机制完善、带动效应明显”的总要求,通过三年发展建设,呈现出标准高、起点高的特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规模在1万亩以上,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规模在2000亩以上,县级现代农业园区规模在500亩以上。
  资金整合强保障。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廊坊市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市级经费管理办法》(廊农财〔2016〕78号),在引导各项惠农资金投向现代农业园区的同时,市财政2016年列支5000万元、2017年列支3000万元、2018年列支2500万元专项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部分县(市、区)加强资金整合,努力实现农业资金、项目资金与园区建设无缝对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社会闲置资金和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园区综合配套功能和承载能力,改善生产条件。
  夯实基础强体系。不断完善现代农业园区体系,印发《廊坊市高标准农业设施园、龙头企业带动的规模基地和新型经营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廊农经作〔2016〕20号),在省、市、县三级现代农业园区蓬勃发展的基础上,开展“三个一批”项目认定工作,认定了28个高标准农业设施园、20个龙头企业带动的规模基地、33个新型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搭建起三级园区为骨干、“三个一批”为后备的园区体系,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势头迅猛,后备潜力强劲。
  典型示范强带动。印发《2017年廊坊市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主题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廊农经作〔2017〕17号),组织评选了8个“大美廊坊·最美现代农业园区”,认定了6个“引领型”现代农业园区和10个“十大主题”创建现代农业园区先进单位,为打造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现代农业园区培树了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日益明显。今年以来,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相互融合、全产业链发展的新格局,真正把园区打造成引领“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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