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稿
发布时间:2018-08-24 | 来源: 安徽农业网
   2017年9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7〕56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关于农业绿色发展的文件,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绿色发展的制度纲领性文件。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7〕56号)精神,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我省农业绿色发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在体制机制层面作出了一系列约束与激励并重的制度性安排。
一、明确农业绿色发展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归纳起来是“1+4”。“1”是总体目标,即把农业绿色发展摆在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突出位置,全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新格局,努力实现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地下水不超采,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秸秆、畜禽粪污、农膜综合利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民生活更加富裕、乡村更加美丽宜居。“4”是提出资源利用、产地环境、生态系统、绿色供给能力等4类共计11个具体指标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736万亩,全省耕地质量平均比2015年提高0.5个等级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5。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湿地保有量不低于1562.7万亩,基本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5%。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720亿斤左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农产品占比明显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
二、完善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机制体制。
《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创新农业绿色发展机制体制,推动全省农业绿色发展。
第一,优化农业主体功能与空间布局。提出五个方面的具体举措。一是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二是建立农业生产力布局制度;三是完善农业资源环境管控制度;四是建立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制度;五是完善贫困地区农业绿色开发机制。
第二,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提出三个方面的具体举措。一是建立耕地轮作休耕制度;二是完善节约高效的农业用水制度;三是健全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
第三,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提出四个方面的具体举措。一是建立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转移防控机制;二是健全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制度;三是完善秸秆和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制度;四是建立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
第四,养护修复农业生态系统。提出三个方面的具体举措。一是构建田园生态系统;二是健全水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三是实行林业和湿地养护制度。
第五,健全创新驱动与约束激励机制。提出六个方面的具体举措。一是构建支撑农业绿色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二是完善农业生态补贴制度;三是建立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四是完善绿色农业法规规章制度体系;五是建立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六是健全农业人才培养机制。
三、落实推进创新农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的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四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要落实领导责任,要求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把农业绿色发展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内容。二是要实施农业绿色发展计划,加强农业资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污处理、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水生生物保护等行动。推行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等绿色生产方式。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开展产学研协作攻关,研发推广一批绿色生产技术。发挥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推进清洁化生产。三是要推进农业绿色消费全民计划。倡导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绿色消费理念,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抵制奢侈、低碳循环的绿色生活方式,从国民教育、新闻宣传、科学普及、思想文化等方面入手,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的绿色消费氛围。四是要建立考核奖惩制度。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对农业绿色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对农业绿色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
原文链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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